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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做好货币政策实施相关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统筹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工作;拟订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做好金融工作;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部署安排,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协助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工作;推进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群众防范能力和风险意识;拟订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发展规划、监管措施和制度,助力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对依法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日常管理和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对其他需要纳入地方金融监管的新型金融组织做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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