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宣恩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4期)。

1、“宣恩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宣恩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田誉丹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县人民政府与县直部门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的接待咨询、调查记录、宣传引导、送达文书等辅助和服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民族路3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5MB0A61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