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期)。
1、“宣恩县文化生态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宣恩县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颖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开展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研究、抢救、保护、宣传、传承传播、成果编撰出版等工作。
住所
湖北省宣恩县珠山镇人民路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5MB1U9464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