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8503期)。
1、“宣恩县城乡污水处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宣恩县城乡污水处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江雪琴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设计,指导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监管,督促城乡污水处理设施、 管网、设备的检查维护,监督城乡污水处理质量,负责城乡污水处理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湖北省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5MB1T1787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