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7期)。
1、“宣恩县消防勤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宣恩县消防勤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伟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指导乡镇防火检查,宣传培训; (二)指导乡镇消防救援站日常管理、执勤训练、消防救援工作; (三)配合做好消防应急值守、消防信息处理工作; (四)承担消防救援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湖北省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5MB1T4188X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