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及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维权执法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褒扬纪念等工作。负责乡村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应的指导部门为县政务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原:承担卫生健康、民政、财政、 城镇规划建设、农业服务、户籍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就业、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工商、税务、供电、供水等服务和审批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