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巴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4期)。

1、“巴东县东瀼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巴东县东瀼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巴东县东瀼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巴东县东瀼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李昌龙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及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维权执法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褒扬纪念等工作。负责乡村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群众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政务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等。

住所

巴东县东瀼口镇和谐大道5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3MB1U413542

 

2、“巴东县东瀼口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巴东县东瀼口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前哨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服务、农机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农业项目建设;负责河湖长制工作,负责水利、水保、防汛抗旱、防溺水等工作;负责林长制工作,负责林业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发展规划、林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护林防火、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处理、国土绿化、森林病虫害、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林权管理、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

住所

巴东县东瀼口镇和谐大道5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3MB1U4136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