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4期)。
1、“巴东县官渡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巴东县官渡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巴东县官渡口镇党群服务中心(巴东县官渡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许垚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及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维权执法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褒扬纪念等工作。负责乡村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群众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政务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等。
住所
巴东县官渡口镇滨江大道0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3MB1U8630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