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7期)。
1、“建始县硒产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建始县硒产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匡晓娥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硒资源产业开发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富硒科研技术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富硒产业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富硒产业相关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住所
建始县业州大道1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2MB093134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