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2期)。
1、“湖北建始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湖北建始工业园区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税茂华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是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负责园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三是负责指导监督园区企业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四是负责园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五是负责指导监督园区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工作;六是协助参与处理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起的纠纷;七是负责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住所
湖北省建始县人防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22MB1Q2713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