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6期)。
1、“恩施市劳动权益维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恩施市劳动权益维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余涛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开展有关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和各类渠道劳动保障维权线索及来访,对投诉举报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协调各方进行调解处理。协调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负责督促建设工程项目各主体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落实,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履行信息系统和信用记录日常监管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会计制度。负责本系统各预算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的内审工作。负责本系统各预算单位财务处理、短期保管会计档案。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保障资金安全、信息保密。指导各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完成年度决算和财务报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市府路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01MB0A99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