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4期)。
1、“恩施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恩施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静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水库工程的建设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参与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协助水库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参与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协助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实施江河、河口的开发、治理与保护。实施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参与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参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协助河道水利工程、水库建设等水利项目规划、申报及实施工作。参与市属水库的水文、水质监测工作。按照调令运行有关防汛抗旱的水量调度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住所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人民路4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01MB1U4349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