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3期)。
1、“恩施市茶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恩施市茶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大福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茶产业发展目标,制定全市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现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茶叶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负责茶叶基地建设,指导茶叶种植、采摘、加工,开发茶叶新产品。负责茶产业情况分析与调研、项目论证、审定和申报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培植壮大茶叶龙头企业,扶持茶产业经营实体;引导茶叶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宣传、评比、会展等活动,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等服务。加快推进茶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调整优化茶产品结构,打造恩施玉露等品牌。开展科技攻关、机械和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培训等工作。挖掘、保护和利用茶文化,做好传统制作技艺及其相关习俗的保护传承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航空大道16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01MB1U2251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