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7期)。
1、“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康台
开办资金
64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全州水利事业发展政策研究和规划起草;为农村水利工作提供技术性指导和服务;承担江河湖泊(水库)的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统一规划、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划界、工程监测、安全评价等水利工程运行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和三峡后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有关工作,协助做好长江、清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和州管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防洪调度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及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州水利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服务;负责为水利行业提供人才培训;承担中央、省、州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的技术保障工作。
住所
恩施高新(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00MB1R1825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