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5期)。
1、“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肖和虎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组织开展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性保护;组织开展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研究、抢救、保护、宣传、传承传播及成果编撰出版工作,规范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建设,负责州级非遗馆的日常运营;承担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管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州文化广场南楼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2800MB1R332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