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3604期)。
1、“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勇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监督检查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开发区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市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住所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十里街盘龙岗村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381MB1R2572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