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4124期)。
1、“广水市广播中波发射台”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广水市广播中波发射台
法定代表人
李芳芳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市融媒体中心2套广播频率的节目发射工作及机房运行、维护、监测、保养。
住所
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广安路5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381MB0917679X
2、“广水市电视发射台”公告事项:
广水市电视发射台
陈应
负责市融媒体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工程24套节目发射工作,以及印台山发射台和蔡河、郝店、吴店四个补点站的运行、维护、监测。
12421381MB0917687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