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9363期)。
1、“广水市太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广水市太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涛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太平镇府前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381MB09730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