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堤防管理处(随县烈山湖管理处)”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随县堤防管理处(随县烈山湖管理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42130401442)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21304MB1185406T,有效期自2022年07月18日至2027年07月18日。
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2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