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2年第12期)
1 、“曾都区南郊街道财政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曾都区南郊街道财政所(原:随州市曾都区南郊财政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30279055922XJ
2 、“曾都区城北财政所”公告事项:
曾都区城北财政所(原: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124213026703787900
3 、“曾都区西城街道财政所”公告事项:
曾都区西城街道财政所(原:随州市曾都区西城财政所)
124213027905813714
4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告事项:
经费来源的变更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原: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12421302K26019194R
5 、“曾都区涢水街道财政所”公告事项:
曾都区涢水街道财政所(原: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城南新区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王梅(原:黄家明)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财政预算管理 组织协调财政收入、涉农补贴发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等(原:财政预算管理 组织协调财政收入、农合医疗基金征管、涉农补贴发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 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 农村经营管理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
住所的变更
随州市曾都区涢水社区(原:随州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1242130267366954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