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1期)。
1、“曾都区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曾都区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浩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中心集知识性、教育性、娱乐性等功能为一体, 以“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社会大众”为宗旨,大力 推进公益事业,常年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全方位地 为妇女儿童提供各种科技、文化、艺术、健身健美 等培训和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宣传联谊活动。
住所
曾都区烈山大道229号妇女联合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302MB1L98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