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9期)。
1、“曾都区旅游和文物发展中心(义地岗文物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曾都区旅游和文物发展中心(义地岗文物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邬丹凤
开办资金
57.554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履行全区文物保护和旅游服务职责 贯彻落实有关文物、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开展全区文物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开展全区旅游服务工作 指导和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义地岗墓群的文物保护工作
住所
随州市乌龙巷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302MB1J63596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