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1089期)。
1、“通山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山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创新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防汛抗旱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贯彻执行新时期水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普及防汛抗旱知识,协助制定防汛预案;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参与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和重建规划。
住所
通山县大路乡犀港花园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24MB1U0828X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