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期)。
1、“通山县杨芳林乡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通山县杨芳林乡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巍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开展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管理秩序。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执法力量和资源,承担辖区内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场管理、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住所
通山县杨芳林乡杨芳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24MB1T2371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