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0期)。
1、“崇阳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崇阳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庞威
开办资金
6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新时期管水治水、河流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节水优先、民生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编制全县水利发展规划、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基层水利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进行管理;负责做好水资源合理配置工作,维护水体自净能力,会同环保、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饮水源保护相关的水土保持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住所
崇阳县崇阳大道1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23MB1R247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