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8期)。
1、“崇阳县高枧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崇阳县高枧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亮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
住所
崇阳县高枧乡中建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23MB1R200599
2、“崇阳县高枧乡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崇阳县高枧乡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陈洁琼
负责辖区内党建服务工作;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12421223MB1R200674
3、“崇阳县高枧乡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崇阳县高枧乡综合执法中心
罗恒
3.8万元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上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
12421223MB1R20075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