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5期)。
1、“崇阳县青山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崇阳县青山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杨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退役军人事务等。
住所
崇阳县青山街与吴家巷交叉口东南14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23MB0952490E
2、“崇阳县白霓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崇阳县白霓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金正榜
6万元
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主任可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
崇阳县白霓镇下新街136号
12421223MB0953012W
3、“崇阳县青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崇阳县青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饶恒
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
12421223MB0952482K
4、“崇阳县青山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崇阳县青山镇综合执法中心
柳习好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上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
12421223MB0952474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