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5期)。
1、“县武汉城市圈及承接东部转移协调中心(县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协同推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县武汉城市圈及承接东部转移协调中心(县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协同推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凌燕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主要工作任务负责通城县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专项规划等衔接工作;负责综合配套改革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并提出年度“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思路;负责对“两型”社会建设重大项目进行论证评估、申报、对改革项目进行管理和督办。
住所
通城县隽水镇解放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22MB0707436L
2、“通城县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通城县社会信用信息中心
夏平江
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我县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规章和标准;联系、协调、引导各市、省级各有关部门,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12421222MB0707428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