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8期)。
1、“咸安区殡葬服务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安区殡葬服务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潘志强
开办资金
1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咸安区殡葬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服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殡葬宣传、教育、推广工作。积极倡导绿色文明殡葬,促进社会风俗的文明与进步。负责为全区殡仪馆、公墓等殡仪服务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叶挺大道3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2MB1R6200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