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99472期)。
1、“咸宁市大洲湖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大洲湖学校
法定代表人
邓伟
开办资金
214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九年一贯制学校
住所
咸宁桂乡大道与107国道交汇处西北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2MB088412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