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废止公告
咸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已经自动废止,现予公告。

咸宁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2007987893109);

咸宁市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2007570279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