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8期)。
1、“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档案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档案信息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何谦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及信息化技术开发应用工作;承担智慧咸宁时空大数据平台、自然资源市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统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数据管理,承担数据分析、发布、共享、运用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方案数据校核入库工作;承担市本级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城乡建设等各类档案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和数据安全运行技术支撑和网络舆情监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MB1U68776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