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3期)。
1、“咸宁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建武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设工程造价等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全市建筑节能推广应用、装饰装修设计等相关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异议或举报的受理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57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MB1T1956X6
2、“咸宁市消防审验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咸宁市消防审验服务中心
颜望斌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法规;承担市中心城区房屋市政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相关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421200MB1T19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