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0期)。
1、“麻城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麻城市粮油食品质量检测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麻城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麻城市粮油食品质量检测站)
法定代表人
李芬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农产品、粮油产品等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评价鉴定检验、仲裁检验、产地环境检验;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检验检测工作;承担政策性粮油的质量检验;负责农产品、粮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农产品和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科研工作。
住所
湖北省麻城市龙池街道进士中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81MB0B449863
2、“麻城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麻城市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公告事项:
麻城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检测所(麻城市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
杨姣
主要负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水质等质量检验检测、应急检测、风险监测、仲裁检验、质量鉴定和复验等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检验检测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方面检验检测科研工作
12421181MB0B44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