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负责执行上级关于离休干部和副县级及以上退休干部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治学习、走访慰问和老干部逝世后的丧事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党组织活动,接待老干部来信来访。
(二)参与配合老干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负责协调、跟踪、督办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具体工作落实。
(三)负责贯彻党的老年教育方针政策,发展本市老年教育事业。
(四)负责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市直党群部门和事业单位正股级及以上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档案数字化系统信息更新和大组工网等系统维护等工作;根据职责权限,做好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指导工作。
(五)协助制订全市人才培育工作的规划,指导人才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全市各类人才培育和人才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统计、协助制定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信息库的建立和信息更新工作;组织和指导人才课题调研。
(六)协助拟定全市党员电教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写党员教育资料和教材,指导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和利用。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