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4期)。
1、“麻城市第十七小学(麻城市滨河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麻城市第十七小学(麻城市滨河小学)
法定代表人
张春光
开办资金
8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义务阶段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
住所
麻城市鼓楼办事处王家岗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81MB091166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