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8期)。
1、“黄梅县引江灌区工程管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黄梅县引江灌区工程管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朱辉
开办资金
1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灌区渠首杻纽(含泵站)、干渠及其涵闸、观测计量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
住所
黄梅县小池镇沿江大道7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7MB1U30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