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7期)。
1、“蕲春县交通应急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蕲春县交通应急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彭赛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道路交通应急储备物资日常管理,提供道路交通应急专业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
住所
蕲春县交通局运政综合大楼(李时珍大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6MB0A7178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