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蕲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7期)。

1、“蕲春县交通应急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蕲春县交通应急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彭赛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道路交通应急储备物资日常管理,提供道路交通应急专业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

住所

蕲春县交通局运政综合大楼(李时珍大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6MB0A7178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