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蕲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2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3期)。

1、“蕲春县动物防疫检疫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蕲春县动物防疫检疫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康发明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动物防疫、动物检疫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住所

蕲春县蕲春大道2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6MB1U3862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