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期)。
1、“蕲春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蕲春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鲁峰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辅助管理,推动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法规、参与全县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 根据全县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开展协调服务,服务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住所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齐昌大道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6MB1U1799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