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蕲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期)。

1、“蕲春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蕲春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运红

开办资金

1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地质环境监测、调查和评价;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为全县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提供技术支撑;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指导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管理工作;开展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协助对全县生产建设工作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监督检查。

住所

蕲春县漕河镇万丰路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6MB0809686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