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3期)。
1、“蕲春县檀林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蕲春县檀林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汤林森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法定权限和委托权限,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
住所
蕲春县檀林镇三横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6MB072710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