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086290期)。
1、“蕲春县蕲州镇林业管理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蕲春县蕲州镇林业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张卫平
开办资金
3.725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林业政策宣传、资源管理和保护、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住所
蕲春县蕲州镇外贸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6MB13797293
2、“蕲春县戏剧创作室”公告事项:
蕲春县戏剧创作室
陈中堂
1万元
以戏剧、音乐、文学、艺术创作和戏剧、音乐、文学、艺术理论研究为根本,组织和指导全县戏剧、音乐、文学、艺术创作。
蕲春县文化和体育局三楼(漕河三路)
12421126MB129958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