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性工作。 负责农业、乡村振兴、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 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协助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原:为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镇)建设和规划管理提供服务。 负责示范区(镇)职权范围内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等方面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 示范区(镇)内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日常巡查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服务 配合示范区(镇)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