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3期)。
1、“浠水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浠水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启民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医疗保障政策要求 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 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承担县本级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住所
浠水县清泉镇旭日路1号(浠水市民之家)南楼一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5MB096211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