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3期)。
1、“浠水县第四实验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浠水县第四实验小学
法定代表人
尚喜春
开办资金
9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小学教育教学
住所
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5MB079462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