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1期)。
1、“浠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浠水县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新建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经济困难和符合条件的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住所
浠水县清泉镇旭日路1号(市民之家南楼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5MB1P712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