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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水库移民后扶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2.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安置有关规划编制的技术服务和实施等相关公益性、事务性工作。
3.承担水库移民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综合统计工作,为有关决策、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4.协助拟订有关水库移民资金年度预算方案和安排方案;承担水库移民工作、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5.协助开展移民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6.协助开展水库移民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承担水库移民信访维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7.负责水利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水利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相关技术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8.参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为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9.负责编制县域内抗旱减灾预案;负责全县范围内旱情监测、抗旱应急、旱灾情况下乡村人畜饮水救急。组织开展抗旱新科技咨询、推广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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