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7期)。
1、“红安县滨河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红安县滨河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郑友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公园绿化设施及生态保护,打造优质休闲环境,助力城市生态建设。
住所
红安县一河两岸河西大道铜锣湾段三小对面管理用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2MB0B69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