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期)。
1、“红安县城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红安县城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基宏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辖区内农业农村服务事务性工作。
住所
红安县城关镇城南大道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22MB1U98182X
2、“红安县永佳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红安县永佳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黄建超
10万元
红安县永佳河镇正街47号
12421122MB1U930156